法律问答

养父强奸女儿未成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20-06-18 06:3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罚,有自首情节,诚恳认罪,是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以及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积极争取三年以下处罚,以及缓刑处理。
  • 你好,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