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广东的,老婆户口是广西的,她离家已四年,现知道在湖南(一直在湖南),我应该去哪诉讼离婚

离婚
2018-10-12 12:0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户口怎么办呢: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起诉离婚应该提供的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