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结婚证,男女生活在一起,期间女方一直没出去工作过,由男方支付生活等费用,在办酒席的前几天,女方提出增加彩礼钱和购买十万左右的车,并且要过户男方父母的房产,男方不同意,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礼钱
-
你好,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同居生活,或者一方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已经领取结婚证的,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不大。
-
不一定需要退,一般结婚后彩礼不用返还。
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
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彩礼。否则,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