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7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是一起小事故,那天交通警察会把责任信寄出,我完全负责,在保险公司协调我赔偿2000元和医院医疗费用后,对方已经确认了。我该如何结案?

2020-06-16 10:4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可以请求事故责任人赔偿医疗费,记得保留好相应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若不知道如何起诉解决,可以委托帮助你维权。
  • 交通事故已经结案,协商赔偿完毕,如果没有显示公平等情形,无需搭理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一,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
      1,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侵害人致人残疾的:
      1,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
      2,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三,侵害人致死亡的:
      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