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时装店工作中,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签了一份,大家职工沒有,仅有的一份在老总手上,如今合同书没期满提早一个月申请办理离职,可是他们说要直到招到人了才帮我走无论多长时间,只能他们招来到人.我能够离职,并且要扣工资合理合法嘛

2020-06-16 04: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应该要补签,并且支付劳动者该月工资的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你好,单位拖欠工资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批准,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 公司无法结算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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