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我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责怪这算工伤?我的工作队(公司)不应该在月内扣留我的工资吗?因为第二个月的骨折也需要休息在公司当天不应该支付我的工资,应该正常支付我的养老金吗?

2020-06-15 08:2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家庭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温馨提示:   如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1年之内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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