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像我是一个孤儿一样,16年前我被一个叫彭超的人收养了,因为我不能支持她的同学,我现在也是我祖母的家,这个叫彭超的人从福利院收养,帮助我去一个家庭,我已经六年没有养大,但是我也在他同学的家里找不到她,请问我能不能和彭超消失。

收养
2020-06-15 08:1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 以上海为例办理收养弃婴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市居民为收养的弃婴办理入户需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入户户主书面同意的意见书、拾获弃婴的报案记录、收养凭证等材料。
    弃婴收养户口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应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
    (6)须附当地的户籍资料并提供弃婴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初次入户及预防接种、健康体检等原始资料;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接处警时原始报案记录。
    (8)被收(抚)养人来历的有效原始凭证及儿童预防接种的原始凭证(如:小孩的随身物品及《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记录卡、原接种单位医院存档资料等)、
    (9)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凭证;
    (10)收养人夫妇双方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收入、婚姻、生育等情况的证明;
    (11)入户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关于申请人是否在沪居住生活等情况的证明;
    (12)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13)指定医院对收养人不能孕育的诊断证明;
    (14)收养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15)收养人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
    (16)申请人在本市养父母处居住的原始依据及儿童预防接种的原始凭证(如:《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记录卡及原接种单位医院存档资料等);
    (17)提供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时的所有资料(已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18)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包括配偶、子女的户籍资料),收养人原为外省来沪的还需提供来沪落户的审批材料;
    (19)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1、依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依收养人、送养人的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 过户房产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办理过户房产是需要带上户口本的,户口本在很多环节都是必须的,需要带着房屋产权证明、自己和父亲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最好可以证明父亲的名字有误或者使用过曾用名。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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