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生不久父母就离婚了。 我跟着妈妈,妈妈建立了一个新家庭我也跟着妈妈,我被二十岁左右的有经验的人介绍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之后,我的户口在我亲生父亲住的村庄签了名。 我的亲生父亲刚去世,但我在国外定居下来了。 这个消息还是有人告诉我的。 我亲生父亲的家人没有通知我。 我可以起诉他们侵犯我的探视权吗?

离婚
2020-06-15 07:18: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抚养孩子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扶养人.
  • 户口是随着一个人一生的凭证。一般情况下,结婚的双方都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当然,也有例外,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也存在倒插门女婿的说法。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由此可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法院会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就双方离婚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