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拿着一部分押金收据,开不出发票怎么办

2018-10-11 07: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交通事故是你的全责,那么应在事故法生二十四小时内向你投报的保险公司报险获取报案号,先到保险公司定损,获取定损单在修车,如果没有人伤要带:对方的和你的保险单 驾驶证 行驶证复印件以及修车时的发票(二类修车企业)以上含二类的发票以及被你撞坏的旧件(玻璃可以不带),带上定损时给的定损单就可以了,中华联合还要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人伤还要有住院时的单据(乡镇一上的医疗单据及法票)和伤者单位开具的误工损失证明.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一、交通事故处理押金怎么办  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与之相应的有不同的处理措施,违章交警有处罚权,可以罚款。而交通事故所扣押金,不同于罚款,其是处理事故所预交的费用,(如停车费,赔偿金等)事故处理完结应多退少补。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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