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工厂工作。 我签约的时候没有直接看到签字。 虽然工厂决定三个月之内不能辞职,但是现在已经工作了两个月了。 我现在想不干了。 但是,对管理者说不想加班,人不同意。 如果不擅自加班的人扣除上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可以通知劳动局吗,劳动局管理吗? 我该怎么办?

2020-06-14 09:1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劳动者依法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次性将工资发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劳动者辞职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辞职,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因为你未对不购买社会保险主张权利而自动辞职的,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经济补偿,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公司未购买保险的情况;建议回去交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有其它劳动纠纷的,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时包含加班费用。因此可以看出,因为发生工伤而依法进行工伤索赔的,加班工资也应当被算在其中。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
    1、劳动者需要和人事部门沟通,了解薪资计算方法和扣款项目,如果是社保扣款、出勤未满扣款等是合法的;
    2、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

    劳动仲裁基本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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