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对夫妻同居生活了十年,没办结婚证,女性与丈夫生有一小孩子,小孩子五岁时送到男性哥哥家抚养念书五年,如今女性明确提出提出分手,小孩子已二十二岁,己工作中,我想问男性能讨要对小孩子五年的扶养费吗。

2020-06-13 17:5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证,不算法定的夫妻。根据现行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根据不同的情况,男女两人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
    领取结婚证还需要照片,可以领证时当场拍照。
  •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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