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毕业后,当了老师。 合同规定,至少每一年支付违约金3000-5000,由人事局统一领取。 之后,虽然考上研究生院退休,但是公司规定不仅要支付合同上写的违约金的一部分,也要支付给公司。 这样的话,至少每一年支付10000元。 那是合理的事情吗

2020-06-13 09:1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劳动合同对于违约金赔偿的约定仅限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另外一种是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而不得约定其他的违约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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