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类,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法的适用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增值税税率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
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