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驾车逆向行驶后交警队见到叫泊车,由于驾驶证分不足,就提走了,那时候交警队扒汽车车门的情况下摔了跤,但是早已陪钱私了的,如今去拘押了,说成防碍公正司法罪,我想问一下这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出去的,会判处吗

其它
2020-06-12 14: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 交通肇事罪拘留一般是10到15天,问题严重的话就不止了.,
     第一,我国立法并未将驾驶非机动车辆肇事排除在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之外。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驾驶非机动车辆同样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
    (二)项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因此,从立法精神上看,只要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论其是否驾驶车辆以及何种车辆,都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驾驶非机动车辆完全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从而危害公共安全。驾驶非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违法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其侵犯的客体仍然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即公安安全。由于道路上车辆众多、人来人往,非机动车辆肇事,受害者也是不特定的,可能是张三,也可能是李四;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在实际结果未产生前,危害程度是难以预料的,也是难以控制的。虽然,从总体上看,非机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一般没有机动车造成的后果严重,但并不绝对。例如: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为赶时间闯红灯,将过斑马线的王某撞倒,王某因外力作用致?脑严重损伤而死亡。可见,非机动车辆肇事所造成的后果并不一定小于机动车辆。
  •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会进行刑事拘留,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

    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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