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施工现场安装了摔跤钻,摔断了手指骨头,在附近的医院拍了照片。 我给上司打了电话,没有给上司打电话。 放弃治疗回到工厂找上司,当天下午9点前住进医院。 我和上司签了劳动合同,但上司没有购买保险。 我现在在医院治疗。 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11 16:4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照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用人单位30日内,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依法认定工伤后,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认定工伤后,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并依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5、公司没有投保工伤保险,工伤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待遇,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
    所以,您现在需立即进行工伤认定。
  • 您好,工作中摔伤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先去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索赔。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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