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租用的厂房已经到期,现在业主方通知我们,合同期到后他们已经房屋拍卖给了另外的单位,新业主方要求我们在一个月内拆除,虽然我们现在的租用合同已经到期,但是我们前期投入的装修费用较大,如果没有补偿的拆出去,我们损失太大了,这种情况下,新的业主方是否应该补偿我们一定的装修费用?

2018-10-09 18:59: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没有规定厂房出租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不做干涉。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在合同中对精装修部分进行约定,包括装修质量、材料、售后等内容,有的楼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景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即是交房标准;有的对材料、管件、地砖、门、窗等采用的品牌在合同中都进行了约定,对售后、保修等内容也进行了明确。对于房子的装修部分,绝大多数开发商通过招标或是其他方式聘请装修公司来完成。
    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中使用材料的品牌等,并且附有质量保证书,对精装修的质量和后期的保修都给予保障,如果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公司还要承担延迟交付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装修过程中,公司还将实施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装修质量,以尽可能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风险。

  • 1、法院拍卖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
    2、了解之后,房子没有问题,按照流程购买即可。
    3、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4、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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