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相恋十年了,结婚六年了。三年前因为他说谎骗我,在外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被我发现了,我骂了他几句,他竟然对怀孕我的大打出手。所以我们协议离婚了。当时我们有一个女儿,我正在怀孕中,怀孕四个月左右。我们有一套房子。房子有他爸妈出的6万块钱。所以当时协议上说明房子归我,孩子跟他,我给他六万块钱的房费。可是离婚后他一直找不到别的地方住,房子是三居室,他就一直住着其中一间。后来,因为我怀孕中吗,他表现不错,也不在外边乱跑了,而我还是爱他的,所以慢慢地我们就又在一起了,我以为他会改变的。谁知今年他又是一个劲儿地对我说谎,被我揭穿后就吵,吵得历害了就动手打我。现在我的二女儿也三岁了,他竟然在两个孩子面前照样打我,更甚至他在我妈面前打我,还让我妈带着我滚蛋。我们真的过不下去了。可是,他现在竟然说让我离开这套房子,说让我带着二女儿走,房子归他了。车给我。对了,车是去年,我们在离婚状态下买的。我们两个都有出钱,车主的名字是我的。我无法接受。离婚可以,可是房子我不能就这样给他。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他非常的不讲理。他爸妈也是这样。他们认为房子的首付六万是他们交的房就该是他们的。可是现在房款我们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再说了,离婚协议都说了房子给我的。 离婚后,又住在一起,还要分财产吗?

离婚
2018-10-09 17: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的分割有两种方式,第一,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所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分,法律是不干涉的。
    第二,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的原则是共同财产共同所有,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般离婚时,夫妻财产都是平分,如果一方要房子,另一方就补钱。在离婚时,孩子是不能分得财产的,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多分,并且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 具体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5)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