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25日,房东签订了一份合同,两间房,一间房,每月租金1000元,两间付三加代理费共5500元,合同签订一年,违约50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再租,想和房东谈谈退房,如果房东不同意,定金可以回来吗?

2020-06-10 08: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 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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