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车把乙给碰伤,车辆被扣,乙方在治疗过程中,目前甲方以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交警已经判甲为主要责任乙方次要责任且其车被扣,甲方也没说不给钱,只是甲方想等到医疗结束后一起算。可是乙方要求在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问,乙方后期的治疗费用无法估计以及其它费用如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务工费,营养费等都不好估计,申请财产保全时应该申请保全多少费用啊。是往高里申请,还是怎么办呢?申请了财产保全后,是否必须立即起诉啊,可后期的费用又如何估计,在告对方赔偿时,这个钱该怎么算更合理呢?还是那方先出头找对方协商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