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月份,一个姓何的搬运工在卸货时不小心从车上摔了下来,弄伤了他的手。作为一个老板,我没有要求他卸货,并多次告诉他安全。但是,他不在乎,所以造成了损失。他在八月份做了手术,我付了医疗费,去了几次探望。然而,在十二月份,他说他很痛苦,要求继续赔偿。我该怎么办?

2020-06-10 06:1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时(即结案时),对患者尚未发生的续医费不能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予以给付。因为续医费是指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者未来治疗的费用,由于患者的体质、病情差异和各医院等级、技术水平、收费标准的不同,无法确定续医费数额,任何医疗机构或鉴定部门的估算都是不准确的,必然会损害医患一方的利益。
    故条例规定续医费的主张是在“结案后”;
    2)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 你好,由雇主承担责任的,希望帮到您
  • 你是工作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申报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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