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去年购买房子,想把房子转到我老公名下,没离婚可以转么?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
2018-10-09 11:1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贷款要办理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的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
    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
    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人了。
  •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 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男方出走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通知男方。超过法院规定的公告期,法院可缺席开庭!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