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和我妈离婚。有三个孩子。孩子都未成年,一直都是妈妈在抚养,我把抚养费给不够,怎么追究责任?离婚之后我爸跟别人有了孩子。但离婚之前俩人共同盖了一个房子,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
2020-06-09 19:1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女方给付抚养费是其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借条法院会承认的,你最好和对方签订协议,首付款是你交的,因为你们感情不稳定,房子价值大,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办理的各项协议,以免以后纠纷,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到所里咨询。
  • 打欠条就视为你和你丈夫对你父亲的欠款,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房子应该平均分割。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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