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喜欢赌博,在外面花钱还债二十多万日元,他有很好的工作和很高的收入,结婚十几年后一直没给过我钱和生活费,我做个人生意,女儿15岁起由我管理,现在想离婚 他要房产和女儿,我们住在一起的房子可以向他还债,怎么能和女儿一起生活呢?

离婚
2020-06-09 12:5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共有,一方婚姻存续期间欠债,另一方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离婚后的欠款,由同居的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你和你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先由你们进行平均分配,剩下的遗产再由遗产继承人依法分配。
  • 这是你们双方协商交涉需要解决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