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a方面的服装厂工作没有合同和工伤保险,我1月27日在工厂工作突然脑溢血,他交了3000元,他说我自己生病了,下个月就快一年了,我的手好了,怎么办?

2020-06-08 20:2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认定时间一般用人单位一个月之内,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申请。
  • 用人单位不做认定的话,劳动者自己在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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