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给朋友做担保人在私人跟前贷的高利贷,二三里五的利,到了还款的时候朋友没有能力还款,现在被起诉了传票也收到了,我朋友是残疾人现在确实没能力还款,当出贷款是以房子做抵押,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诉状上面是要求让我还款,这究竟该怎么办?麻烦您回答一下,给个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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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传票已送达给你,你就应应诉.你认为你已尽赡养义务,你可以出示你汇款的证据,证明你已尽到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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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你母亲起诉你们要求给赡养费是正当合法的。不是只有父母跟谁家做了事(如家务、带孩子等)就应当有谁家给赡养费。虽然你母亲没有给你带孩子,你也同样有义务对你母亲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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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述的案情解答如下: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建议你积极和父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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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