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夫妻分支三年,离婚起诉可以永远是男性,他和其他女人出去了几年,不管我女儿和我不问,他的家庭很穷,我想离婚,请问他家里什么都不要,我可以精神补偿吗?

离婚
2020-06-08 09: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
  • 您好,夫妻双方离婚有两种协商或起诉,双方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处理解决,针对孩子抚养权,一般2周岁以内会判给母亲,十岁以上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条件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而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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