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书之后,企业明确提出要 签署劳动合同书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书要求在签署的劳动者期内不能离职,不然就需要赔付企业。我想问一下那样的合同补充协议合理合法吗?如果不合理合法,是否签了也失效?按照规定提早30天离职,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6-07 16: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 你与校方已经有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关于养老保险,有国家法律规定,不论合同上有没有,校方均应交纳,你也应该承担个人应交的部分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的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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