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企业签署三年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未到,企业和我消除劳动合同书,并帮我一个月的薪水做为赔偿金,我已在消除劳动者合同书上签名了。但过后.我了解,企业因沒有提早30天通告我,都没有任何借口就和我消除劳务关系。应赔付我双倍工资做为赔偿金的。我想问一下我都能再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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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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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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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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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