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后,因结婚迁入的,原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现已迁入男方户口。在拿安置房时,新迁入的能否享受安置待遇?

2018-10-05 01:5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能够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可以进行分割,与当事人的户籍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如果是公房,补给承租人及其共居人。如何分割,就需要协商了。
    2、如果是大产权私房,拆迁的权益归所有权人。
    3、如果是农村集体产权的宅基地,比较复杂,牵涉到你是否原来就是本村户口,补偿原则等等,不能一概而论。而且,集体产权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