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了,我的孩子四岁了,按照离婚协议每月3000元,但是前夫不支付赡养费,说没钱,你告,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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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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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当初约定了抚养费数额,您可以凭此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若您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当初判决或者调解了抚养费数额,您可以直接凭此生效文书去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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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