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弟弟和一个女人一个星期都不带回来,说怀孕了,生了一个孩子,两个人也没有结婚证,我妈妈带了三年,孩子三岁了,孩子走到门口没有出生证,我的弟弟带着孩子做亲子鉴定孩子不出生,女孩不想要孩子,人们也跑了,请我报警告她好吗?

2020-06-06 17:2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申报户口的,而户口本上的记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在当事人不能交验《出生医学证明》佐证户口本的”出生年月“申报有误的前提下,是不能更改的;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去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十周岁以上小孩本人的意见。
  • 你好,两个孩子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你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先固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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