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经理那里一个月辞职,他没有签他的办公室书,我在他告诉我给你办理手续之后发现了几次,我签了手续之后,我没有去到月底我要他找钱,他问我或者他告诉我有多少次我可以去接,不知道该辞职,我在离开工作月之前辞职,所以我可以去工作。

2020-06-06 09:5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再有人带我无法定过错情形下的合同解除权。
    但在运用这一解除权过程中,一定要把握两个关节点:一是书面通知,通知解除合同不是辞职,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需要批准,是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是提前30天,从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算,满30天解除合同生效,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未满30天之前,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符合法律规定。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