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3月28日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应该在5月25日结束,但原始贷款尚未支付,直到今天还没有转账,现在想取消合同不买房,请问我能得到20%的房屋的违约赔偿合同,以及如何退税?

2020-06-05 21:1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五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 你好,如果两份合同有冲突,以后面签订的为准。
  • 以后面签订的合同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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