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装店工作,说因为前几天有事向上司退休了,但他说第二天不上班也可以。 但是,他说工资15号左右发,今天发工资的他付了我800左右。 而且说这个月几天的工资下月交。 我没跟上司签过合同也没给我保险。 我有可能拿了我的钱和多馀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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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4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4000*2%=80元,单位4000*8%=320元;
养老保险:4000*8%=320元,单位4000*20%=800元;
失业保险:4000*1%=40元,单位4000*2%=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4000*1%=40元
公积金:4000*
3.5%=140元,4000*
3.5%=1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580元,单位总计为:142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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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当然也可以协商、举报、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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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单位拖欠工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协商、举报、投诉、仲裁,或者最后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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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