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家人打工时借给上司20000元。 那时,我借了钱,但是债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工资也没有支付1万日元以上。 合计3万日元以上,现在即使给对方打电话也打不通,或者没有钱,我想告诉他,法院怎么判断,如果对方真的没有钱,法院会拘留他吗? 如果被拘留,将被拘留多久?。 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20-06-04 18:52: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要看到了哪个阶段,一般情况下自拘留后37天内报捕,批捕后2个月送到检察院公诉科,一个月内送到法院审理,审理后一个半月内下判决书,有其他情况时间还会延长,如不清楚可到当地委托律师会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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