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妻子因为出轨同居过。 她写了保证书,不久就和那个人走了。 我现在无法和她取得联系。 能起诉离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们有三个孩子怎么判断

2020-06-04 18: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我国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精神赔偿,是因为过错一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必须对此行为负责。因此,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只有上面四类情况下,才能离婚提出精神损害。其他情况下不能提起离婚精神赔偿。
  • 可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旨在填补财产损害,其赔偿范围应以因离婚所遭受的财产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限。
  • 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对方重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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