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女人,结婚两年半,宝宝十八个月,现在又怀孕三个月,想离婚,男人家有一个儿子,宝宝不给我。 认为男人的经验条件很好,我没有婴儿。 能给我赔偿吗?

离婚
2020-06-04 12:3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超过6个月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的,其次因为中止妊娠男方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先就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两岁以下年龄较小判给女方几率大。
  • 哺乳期内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