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如果我去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不发货,该怎么办?

2020-06-04 09: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第六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你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显然不合法,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你不要签解除协议书了,如果只是通知书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 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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