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由男性父母出资首次购房,婚后夫妇共同偿还贷款,房地产证明书只有男性姓名,离婚后房地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
2020-06-04 09:3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婚后未约定各人财产制,实际采用婚后共同还贷的形式付清房款,理应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方名下的,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出资未指明赠与哪一方可以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平均分割!
  • 你好,如果父母出资是赠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配,如果属于出借,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还父母出资,可以找律师咨询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