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工龄33年,副高职称,年龄54岁,因患严重肾病不能工作,能否提前退休?

2018-10-04 01:4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 达到退休年龄发生劳动纠纷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的。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之间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了,自然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争议可以直接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提前退休对退休金没有影响,退休金和社保缴存基数有关。社保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
    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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