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四个半月,三个月试用期,然后没有给我正确的申请,今天打电话给我离开,合同如果雇主没有提前30天通知,需要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我试用工资是基本工资2500补贴1100,现行工资是3000,怎么支付公司?

2020-06-04 06:1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天津重度残疾人怎样申请护理补贴?   
    一、申请护理补贴材料   申请护理补贴对象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证》等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护理补贴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公示   街道(乡镇)残联,按照要求审查护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对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护理补贴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张榜公布7天,做到护理补贴的条件、标准、对象情况“三公开”。群众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护理补贴对象的相关材料和《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区县残联。   
    (三)审批   区县残联复审核定后,将符合条件的护理补贴对象相关材料及时录入《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业务管理服务系统》。   
    (四)确认   市残联在系统上审核确认。
  • 试用期可以说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磨合的时期,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员工是否适合从事这份工作,而员工也可以在此期间看看自己是否愿意从事这份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得以“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不合格”为由,将员工辞退。
      :“试用期不合格”不能成为辞退正式员工的借口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必须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考察期。
    然而,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期满后企业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并且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试用期。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前三个月,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本身就不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其辞退是违法的。
  • 确定基本工资的主要条件是:社会和企业的经济水平,企业的劳动条件状况,生产、工作岗位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复杂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况下,职工基本工资的多少,一般反映他们之间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和担负职责的差异。
    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职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资的最低数额,应当保证职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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