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大公司,也许没有注册。老板欠了两个月的工资,没有理由拖欠,没有回复。因为我不付工资,我想辞职,但是我不接电话,我不知道,我走了,他不给我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3 20:1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不给工资,员工辞职了的,可以主张讨薪,建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给工资而员工辞职了的,员工讨薪可以走劳动争议解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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