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房屋归女性,但沒有产权过户,再婚后房屋归属于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6-03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您好,一般离婚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一起共同出资的,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期间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