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卡车,对方的拖车撞到我的驾驶室,对方全部危险,我是交通安全的,当时也报警,有事故现场,现在交通警察不问责任,只拿出交通事故证明书,我该怎么办呢?

2020-06-03 15:4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采取的责任划分原则或者认定原则大致有四种:一是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责任;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四、公平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制作的,双方如果对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没有异议,则可以一句该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来确定双方如何进行车祸赔偿。在双方对赔偿事宜不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如果出现无法划分双方各自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公平原则计算赔偿数额,但公平并不意味着双方承担同等的责任,更不意味着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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