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车相撞,警察分担责任,我的主要责任,对方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也变得危险,双方都是强大的保险公司,对方向我要求修理费,我要求收据,请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额,对方起诉我,让律师怎么解决这件事

2020-06-03 13:3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险赔偿有依照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又称责任赔偿方式。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重置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保险赔偿与损失数额的比例,等于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0%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保障程度最高为100%。如果保险金额超出财产实际价值,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例如,保险财产在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100000元,保险金额为90000元,财产损失金额为60000元,则保险保障程度=90000/100000X100%=90% 保险赔款=60000×90%=54000(元)。
  • 首先由法院认定赔偿数额,其次先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最后不足的部分由你自己承担。具体情况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处理。
  • 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