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请问贷款期限3013年11月23日约定的偿还期限是2014年1月23日。 担保人从借款之日起到债务还清为止,担保期限约为2年,请问担保期限是从借款日开始计算,还是从约定还款日开始计算。
-
在借条上只写明“担保人”的,担保人的性质为连带保证人,承担与还款人同样的义务。担保期限为还款时间届满后延长六个月,如果这期间不向担保人主张还款义务,担保人将不在承担担保义务,此时,只能找还款人主张还款义务。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
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一.担保存两个
合同关系: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关系.
2. 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
担保合同关系
二. 担保合同是对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担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三. 综上: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借款人自己提供担保的, 由借款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