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但我工作了四个月,我们工作了三个月1700,第四个月转右,七月十日,第一个月的工资也是20天,我离开了第四个月,第十个工资给我1700,另一个2000,我怎么回来?

2020-06-03 07:5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者可以立即离开公司的法定条件,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双方的劳动合中会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后确定。
    公司能随意降薪,或者调岗并降薪,劳动者完全可以不同意。
    若用人单位就是想通过这种降薪调岗的方法逼员工辞职的话,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岗位和薪酬为理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 拿不到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或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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