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作了三天,但没有签订合同。 退休后发工资?什么时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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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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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过,应为正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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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同工同酬,补发所欠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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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