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单身离婚了。 法院判断我每月付给孩子500元抚养费,我没有,我现在又结婚了,如果对方去法院告诉我的话,会强行执行,分割我现在的丈夫的财产吗? 我现在的丈夫有责任吗? a.a

离婚
2020-06-02 18:2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给付期限及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行使探望权,有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由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探望,在终止的事由消除后,应恢复探望
    3、探望权是另一方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另一方在离婚后,继续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的权利,满足其情感需求,同时更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双方离婚给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其身心发育。未成年父母都应当意识到这一点,欠付抚养费的,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付清抚养费不配合探视权行使的一方,应当依法履行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38条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加部分可提起追加抚养费之诉,诉讼费用很少
  • 你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拿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费是由你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