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三个月,我没有说现在试用期内换了劳动合同。 我现在不想再提前一周退休了。 你说没有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报告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2 18:0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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